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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苌弘杯”四川省校园歌手大赛实施方案

一、组别与类别

设高中组(含中职)、高校校园组(非音乐类专业学生)、高校专业组(音乐类专业学生)3 个组别。

设美声、民族(不含原生态)、通俗(流行)3 种类别,每个组别可由个人、乐队(仅限通俗组,不超过5 人)参与。

教师可参与表演或创作指导、器乐伴奏,择优颁发优秀指导教师奖。

二、演唱歌曲

初赛、复赛、总决赛由学生自主选择与大赛主题有关的歌曲,总决赛鼓励选择原创主题歌曲征集活动推选出的优秀歌曲作为竞唱歌曲。

三、比赛形式

按初赛、区域复赛、全省总决赛的“三级选拔”形式进行。

(一)校园初赛(即日起至2026 年5 月15 日)

各地各校按照组委会部署,使用统一标识自行组织开展“校园歌手大赛”,请各市(州)教育主管部门及各高校确定1 名报送负责人,于4 月30 日前将报送回执单(见附件5)发送至邮箱scedumedia@163.com,同时报送负责人需使用回执单上的手机号在报名平台上注册账号,其手机号将作为该市(州)或高校唯一管理员账号用于作品报送。报送负责人需按照报送数量要求,于5 月15 日前统一将选手视频作品及相关资料报送至活动平台,具体方式为关注“四川教育发布”“川教融媒”微信公众号,在底部自定义菜单栏点击“苌弘杯”获取报名平台链接,在电脑端用手机号注册登录后,点击第二届“苌弘杯”四川省校园歌手大赛图片进入活动报名页面,然后点击“投稿参赛”“上传作品”按钮,根据平台提示填写上传选手相关信息及资料(可在报名平台下载操作手册)。

每个组别可分别报送三个类别的作品至多各3件,总计不低于3件,不超过9件。视频录制以现场演唱、音频伴奏为主,鼓励乐器原声伴奏,不支持录音棚专业录制和伴舞。视频作品要求 MP4 格式,不超过8 分钟,大小不超过700M,同时还需在报名平台上传市(州)、高校报名信息汇总表盖章件(见附件6),另附选手简介、形象照片、作品歌谱等必要资料。由组委会对作品进行审核,作品通过审核的选手可获得参与区域复赛的资格。

(二)区域复赛(2026 年5 月底—8 月)

各赛区承办单位组织开展区域复赛,原则上按演唱类别组织场次,各组别依次登台表演,由组委会指派的专家评委团进行评审打分,根据专家评分,推选出每个组别按类别各2 支队伍进入全省总决赛。参赛人员及陪同人员活动期间的交通费及食宿费回原单位报销。

(三)全省总决赛(2026 年9 月)

五个赛区推选出每个组别6支队伍,合计18支队伍,按类别依次登台表演,比赛采取“现场演唱”与“文化素养”综合评比形式,鼓励乐器原声伴奏和伴舞(伴舞人员不超过5 人),由组委会指派的专家评委团进行评审打分。参赛人员及陪同人员活动期间的交通费及食宿费回原单位报销。

四、奖项设置

大赛按组别为每个类别排名前三的队伍设置冠、亚、季军,获奖者将参与10 月举办的本届校园歌手大赛主题音乐年度汇演暨颁奖仪式。其余入围总决赛的队伍获得优秀奖,所有获奖选手的指导老师荣获“优秀指导教师奖”,并视情颁发最佳风采奖、最佳主题音乐奖、最佳表演奖(伴舞)、最佳伴奏奖(乐器原声伴奏)等各1 项。

本次大赛将根据各地各校在“弘乐薪传”首届原创主题歌曲征集活动、“苌弘之音”校园大思政美育巡演活动、“城乡美育浸润大课堂”公益活动等系列活动中的工作开展情况,颁发特别贡献奖(个人)、优秀“新闻官”(个人)、优秀组织奖等奖项若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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